|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答问时间:2017-09-12 1、问:条例为什么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并留存保安服务合同? 条例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对保安服务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目的在于避免为走私、盗窃、抢劫、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安服务,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安服务公司通过对保安服务对象和提供服务的内容、服务方式、合同内容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可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有利于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问:为什么条例规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不得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提供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业是服务业的一部分,不属于我国承诺的对外开放服务贸易的范畴。因此,可以通过制定条例规定我国的保安服务是否对外开放。此外,美国、法国等国保安法规也有类似规定,明确核电站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部门和重要设施的保安不得由非本土保安企业提供。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借鉴有关国家做法的基础上,条例规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不得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提供保安服务。
3、问:为什么保安服务公司跨省级行政区域提供保安服务要向服务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条例规定跨省级行政区域提供保安服务需要进行备案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保安服务公司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服务公司在省内的服务活动都可以得到有效监管,但是一旦跨省提供保安服务,服务所在地的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因为不掌握有关情况而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因此,保安服务公司应将有关情况向服务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便于公安机关对其服务活动进行监管。二是仅规定备案而没有规定由公安机关批准主要是为了打破保安服务市场的地区封锁和地区垄断,鼓励保安服务公司跨省开展业务,引导保安服务公司依法开展良性竞争,防止服务所在地公安机关因地区利益抵制外省保安服务公司拓展业务而不予批准的现象发生。
4、问:为什么条例规定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设立临时隔离区? 武装守护押运的对象都是贵金属、货币、文物等贵重物品,受到犯罪分子侵害的风险较高。为了确保押运物品的安全,在押运物品装卸过程中,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经常通过拉设警戒线、隔离带、排列人墙等方式将押运的物品与周边隔离形成一个相对安全的区域,这是工作任务的需要。但是临时隔离区的设置可能对公民的正常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由于没有法律依据,保安员设立的临时隔离区有时得不到群众的认可和配合,个别人为了省时间、少走路经常穿越临时隔离区,导致与保安员发生冲突。因此,有必要在条例中赋予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设立临时隔离区的权利。同时,条例也规定设置临时隔离区应当尽量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影响。
5、问:保安员的权益保障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请您谈谈条例对保安员的权益保障作了哪些规定? 保安员是一个高风险职业,直接处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安全和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线,在执勤服务工作中极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袭,安全风险较大。2001年至2008年全国就有31300多名保安员负伤、309名保安员牺牲,其中仅2008年就有6859名保安员负伤、49名保安员牺牲。保安员待遇不高、伤残死亡抚恤没有保障也是影响保安队伍稳定的突出问题。为保护保安员合法权益,增强保安服务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促进保安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条例对保安员权益保障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规定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保安员在保安服务中可以采取查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和设立临时隔离区等措施。二是规定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岗位需要,为保安员配备必要的装备。三是规定保安员有权拒绝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四是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应当与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抚恤优待。 |